想爱上一个人,就必须在一起吃七顿饭2
终于扯到正题了。。。。这章挺独立,单拎出来看也可以(。・ω・。)ノ♡
刘邦家附近有个鸡排店,开了十来年,专门做鸡。味道足,鸡外脆内嫩,鲜嫩多汁,价格便宜,还能把外卖送上门,因此这家店就很受欢迎。
在2005年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一对兄妹站在这家鸡排店门口。
妹妹:“这里生意太好了,卖的只剩半只炸鸡了。”
哥哥:“所以我们。。。。。”
妹妹:“买定了!!!”
哥哥:“土豪你带钱了吗?”
妹妹:“没。回去我还你钱。”
哥哥:“老板,半只鸡十五块卖吗?”
十分钟后。
大概是妹妹的眼神怨念的吓人,哥哥思考再三,终于决定给妹妹撕块肉。
妹妹很高兴的吃了起来。
哥哥:“鸡屁股好吃不?”
又是十分钟后,该哥哥的惨叫声传遍了整个王者小区。
很久很久以前,有位姓刘的先生在青年时期碰到了人生的初恋武女士,刚好武女士的初恋也是刘先生,于是,在1991年明媚的春天里,他们结婚了。
他们在1994年的时候生了一对龙凤胎,哥哥随爸爸姓刘,叫刘邦,大妹妹九分钟,妹妹随妈妈姓武,叫武曌,由于几十年前字库里没“曌”这个字,这名字对于小孩子写着也麻烦,于是就改成了武则天。
俩兄妹在同一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甚至大学都是在同一个学院——荣耀管理学院。
由于家境很好,武妹妹在学校里呼风唤雨,当着院学生会的副会长,天天和正会长嬴政死磕。后来武则天读了硕士,直到读书读够了离校经商,刘邦才发现他的武妹妹已经成了大款走向人生巅峰,他却还在坚守岗位,奋斗在与考博士评教授职称的第一线。
真的衰。连爸妈都不好意思把他牵出来溜了。
刘邦不在乎,自由如清风,爱是龙卷风。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对于刘邦来说撩个把妹子是可以,吕雉什么的如同浮云一般轻飘飘,更标准的说,丫是个十足的渣男。
武妹妹咬着奶茶吸管,眼睛出神的盯着刘邦的爆浆鸡排:哥,你还记得2005年5月21日的下午发生了什么吗?
刘邦:不记得了。
武曌:你抢了老子的鸡排。
刘邦:你t。m还能记这件事记多久?
武曌:我tm还能再记二十年。
刘邦:玩蛋去吧,怎么招你了。
武曌:嬴政那zz看到了,一直嘲笑到现在。所以,他什么时候不逼逼这事,我什么时候不提,你看着办。
刘邦这个时候通常会很恍惚,他一向记性不好,2005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也记不清,好像是件很重要的事。他的人生准则就是自诩越重要的东西忘得就越干净,就如同为什么他在职学校的系里只有他妹妹一个人这样重要的事情他都记不清。
武妹妹站起来毫不在意地抓了把刘邦的小卷毛,转身就把下午茶的钱全付了。她高贵的盘起来的发髻是私人会所的杰作,穿着Gucci的上衣,提着普拉达的包,身上环绕着勾人的沙龙香——这种女人,只配更多男人喜欢她,尽管那些男人没一个都配得上。
嬴政也许算一个,刘邦暗搓搓的想。武妹妹可爱的认为他是唯一有实力打败她的对手,但是嬴政可不这么认为。男生不可能跟一个妹子较劲,对手戏太长,陪一个女生斗那么久,还是一个长得很美的女生,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喜欢一个人,真是让爱着的那个人既痛苦又甜蜜。正如那天他在那里看到了韩信,记忆里那特殊的红,跟很久以前的他有点儿像,然后刘邦就这么稀里糊涂的甜蜜又痛苦的爱他。
这种认知让刘邦明白了三件事:一是他爱他,这是指自己对韩信。
二是他喜欢她,这来自于他的情商低的可爱的妹妹。
三是他欠他,这代表着他自己欠韩信的,暗恋对情感浪子的身体伤害度极高,他的爱情得了绝症,绝症是早期晚期全靠自己。
他得自救。
刘邦拿出了他的手机。
然后迅速的按了一通韩信的电话。
电话那边回的很快:你好,我是韩信。
你好,我是刘邦,我喜欢。。。。。
你喜欢什么?我要去相亲快来不及了。
我喜欢钱,你怎么还没还我300块钱?
啊?你说什么?
韩信,你欠了我300块钱,赶紧还我,劳资还指着这笔钱治绝症。刘邦这么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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